2007年1月4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钱塘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小区停车难题 新年依然烦人
谢中画

  本报讯  私家车越来越多,小区里有限的公共车位该如何分配?日前,温州市区隔岸路住宅小区“百好花园”贴出公共配套车位竞拍的公告,使得该小区住户一片哗然。元旦前一天,车位竞拍由于部分业主的反对而临时取消了。但百好花园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一个月内,如果业主没有提出其它停车方案,车位竞投标还将继续举行。
  据了解,目前百好花园共有业主449户,地下车位218个,其中公共配套车位100个,其余的118个已出售,而小区内的住户汽车拥有量至少有500辆,车位远远不能满足实际的需求。之前,小区内的公共车位以每个月200元租用给业主。而如果公共车位采取竞投标,每月的租金费用为200元起,上不封顶,由拍卖行对车位使用权进行暗标竞拍,租期为两年。
  这一竞拍方式受到了一些有车族的反对。小区住户张先生说:“公共车位是属于所有业主共有的,如果采取竞投标,不就是让大家花更多的钱去租用车位吗?这无形当中增加了我们的养车成本。如果没有投中,那么就要将车停在小区外的道路边,这样车辆的安全该怎么获得保障?”
  也有对竞投标表示支持的。陈先生也是百好花园的住户,他认为,“车位有限,只有采取竞投标或摸文的方式来分配才比较公平合理。”此外,对于小区内已购买车位的业主该不该参加竞标,在住户当中也引起了不小的矛盾。
  面对小区停车的紧张状况,百好花园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张伟的表述显得有点无可奈何:“面对有限的车位,我们无法满足500多辆车的停车需求。”同时,张伟透露说,如果车位竞投标方案不能实施的话,业主委员会可能会协商采取摸文等方式来解决车位分配的问题。
  对此,温州建桥律师事务所的金律师表示,公共配套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财产,可以由业主投票选择其分配方式,但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小区公共配套车位能否进行竞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当中也没有明确指出公共配套车位拍卖是否属于业主委员会权限范畴。